法律咨询热线:15904714557

成功案例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律师名称:

    王春林律师

  • 手机号码:

    15904714557

  • Q Q号码:

    1369484302

  • 邮箱地址:

    1369484302@qq.com

  • 执业证号:

    1150120091069416

  • 执政机构:

    内蒙古尊恒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B1座8楼内蒙古尊恒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被交友”频遭骚扰 男子告广告杂志侵犯隐私

作者:匿名     时间:2017-03-16    来源:互联网

因隐私权纠纷,白先生将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2010年7月,某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制作了一份杂志,其中一栏目中载有白某真实姓名、电话等自然情况及“想找一位温柔体贴的女士陪我共度一生”的内容。当月16日至20日,有不同的手机向白先生手机发送信息,内容大致为:白先生,您好,我看到您的交友信息,问下您是哪里人,做什么工作的?当月23日,白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白先生起诉到一审法院称,2010年7月,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窃取自己的个人信息,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电话刊登在私自印发的5万份杂志上。此后,自己接到无数次骚扰电话和交友短信,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家庭不睦。故诉至法院,要求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5万元。

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辩称,公司在杂志里确实刊登了白先生的个人信息,但是这些信息都是公司在一网上找到的,是真是假公司也不清楚。杂志都放在门诊部,谁愿意拿就拿,一般是刊登健康小常识,同时也转载一些交友信息。上述白先生的信息不构成隐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没有依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赔偿白先生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后,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讯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法律咨询热线:15904714557

Copyright © 2017 www.nmgla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5904714557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与南二环路交汇处汇商广场B1座八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